关于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拟提名奖成果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3-03-14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需要在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。现对完成人参与完成的拟提名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“流域农业面源氮磷污染控制成套技术及应用”进行公示(见附件),公示期为7天,从2023年3月14日起至3月20日止。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公示期内请电话或书面向浙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办反映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申话、地址,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。为方便核实、查证,保证实事求是、公正处理,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本单位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。
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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